最近very sad,学习的时候发现外面下雨把早上晾的被子打得湿湿的,走老远的路去拿美团优选买的东西发现人已经走了。。。。。。感觉自从踏上返校的路上,一直很倒霉。
ok,by the way,这不是重点,这是我的一点小散发,尼酱的帖子里面那些这种报复社会的行为很可能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而不是故意伤害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一个特点就是行为人侵犯的是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权益或财产权益,说白了就是公共安全。而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人身权益。以这个漫展报复事件来看,行为人把刀片,针等危险物放在食物里传递给coser。这里要探究的是这种传递行为涉及的是个人还是不特定的多数人。这要看行为人的传递的刀片食物的数量,范围等。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不吻亦忘形 一吻亦无形
无知者无畏,我的观点一直都是,不可能完全阻止伤害发生,只能告知并尽量避免,秦明法律那样严苛都阻止不了犯罪啊
在阴影中向太阳行走
不知所云任心行版太医